法律咨询热线:139-3903-0385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郑州离婚律师 郑州知名离婚律师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
  >> 分 类 导 航
  >> 超 级 搜 索
栏  目  
类  别  
关键词  
 站内搜索  
  
  >> 热 点 新 闻
国内新闻 → 非婚同居的构成要件有什么?
 查看方式: 查看:[ 大字 中字 小字 ] [双击滚屏]
非婚同居的构成要件有什么?
发表日期: 2018-03-16 14:45:50
  非婚同居是指未形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两性双方共同居住、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现象。从狭义上来说,非婚同居是指不为法律所禁止的,无配偶的男女双方自愿、长期、公开共同生活在一起,但又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一种两性结合的方式。简单地说,即是无配偶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,以夫妻名义或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行为。那么非婚同居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什么呢?
  一、非婚同居的双方必须是无配偶男女两性。
  男女两性通常特指生理上特征,同性恋者不能构成非婚同居的主体。同时,中国《婚姻法》第三条明令规定,“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。”由此可看出,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,无论是否以夫妻名义,不仅为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,也是我国婚姻法禁止的行为,其中,构成重婚的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  二、双方自愿建立像夫妻一样的生活共同体,但并不具备构成合法婚姻的形式要件。
  非婚同居的双方应该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,建立包括性生活、平常必要的共同的政治经济生活等为主要内容的共同体,但是,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,不构成婚姻关系。
  三、同居行为必须是公开的。
  同居双方是否以夫妻名义相称不影响非婚同居行为的认定,只要同居行为是公开的,不为刻意隐藏的,就能成为非婚同居行为的构成要件。
  四、同居行为应当持续一定期间。
  之所以需要非婚同居行为持续一定的时间,是因为这种结合只有持续存在,才能证明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,而和“一夜情”等行为区别开来。在法律规制非婚同居行为的国家,都要求当事人的行为持续一定的期间才能获得非婚同居规则的使用,而且这一期间不能有明显的间断。
  以上就是非婚同居的构成要件。其实,形成非婚同居很简单,但是维持好这段关系和处理好在非婚同居期间的问题纠纷就很难,因此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非婚同居。
——此文由郑州离婚律师(www.hnzzls.net/)精心收集和整理。 ——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,郑州离婚律师感谢您的配合!
上一篇:有孩子怎么办离婚手续
下一篇:离婚损害赔偿有什么特征?
 【公共评论】[目前共有0条评论] [发表评论]
暂时还没有评论
第0页,共0页,共0条评论
郑州刑事律师 西安律师事务所网 闫显明律师事务所 郑州刑事律师 郑州交通事故律师 郑州离婚律师 郑州医疗事故律师 郑州法律咨询
郑州律师 郑州律师 郑州劳动工伤律师 郑州劳动工伤律师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郑州列表网 河南好律师 你的位置
友情链接 | 联系我们 | 律师简介 | 业务范围 | 网站管理 
 
郑州离婚律师 郑州专业离婚律师 郑州知名离婚律师 郑州资深离婚律师 郑州离婚律师网 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
Copyright© 2009-2012 郑州离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郑州市嵩山南路
电话:13939030385 邮箱:3187299143@qq.com
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,供学习交流之用。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,本站将立即删除! 并向您表示致敬。
欢迎光临,您是本站第位访客
技术支持:律师建站